作者的序

夜晚发梦,白天写梦。
很小的时候开始,我就培养了这个习惯。
有些梦境发生的东西不能在现实中实践。
于是,我就选择了用文字把它们表达出来。
谢谢星洲日报的《大都会》,它提供了一个平台给我把自己的梦化作小说,在《城人小说》里与大家分享。
“秋芸芊”是我的笔名。
它是由我的妻子和两个女儿的名字一起串写而来。

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

守护天使

我去医院复诊,通常都会很早去挂号。
倘若时候还早,我就会拿出智能手机上网。脸书开始流行后,我在这个网海里突然多了不少亲朋戚友,不管亲疏,不论见过几次面,点过几次头,或甚至根本没见过面,没点过头,没有任何连结,但我们在脸书相遇,然后按赞像打招呼一般,确定彼此的存在。
翻开脸书发现书友们的Emoji表情都是哭脸,心里便有一万个疑问:为何大伙儿那么沮丧?
“你还记得丽丝吗?”瑞源私讯我。
“记得!鸭子嘴啊!”
丽丝是我们同班了两年的同学。她见人总是笑眯眯的,不时说上几句幽默语,引得全部同学哄堂大笑。由于她的嘴巴长得特别的大。所以,大家给她取了个不雅的外号————鸭子嘴。
紧接着,瑞源便寄了一张照片给我。而且,是丽丝的讣告。
“这是怎么一回事?”我错愕惊慌。
“最可怜的是她的两个小孩,那么小就失去了母亲。”瑞源没有马上回答。
“她是怎么死的?”我面色微变,停顿了下,才继续发问。
“乳癌。当她发现时候已经是末期了。”
我顿然有种说不出的感伤,晴天霹雳,泪水很快就流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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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阵子,凭着身边每个人的帮助及日记的记录,我这个失忆的人的脑细胞开始逐渐活跃,并且快速地一个个衔接起来后,我清楚记得丽丝并不是第一个离开我生命的友人,因为我15岁那年就经历失去第一个好友————明仔。
明仔是我的邻居,也是我的同班同学。他长得又高又帅,最重要是他的两道浓眉,看起来像古龙武侠小说里描述的楚留香。
“风流倜傥的楚留香正在屋顶上,一手握酒,一手指月地对酒当歌。”
他最喜欢踢足球。他常在课余的时间踢球。有时候,我会跟随他一起。而他总是热心的指导我。渐渐地,我也爱上踢足球。他不但是我的足球良师,也是我的保护神。
我没有哥哥,从小到大,他就像兄长一样细心照顾着我。记得有一次,天空下着倾盆大雨,我被一个印度学长欺负。明仔挺身为我出头,并且跟对方大打出手。
雨越下越大,他们就像竞选武林盟主般苦战三百个回合。最后,对方被他打得落花流水。那天以后,我对他除了敬畏之外,还有愧疚,只因他为了我受尽了皮肉之苦。
只是偏偏当年的我们都太年轻,而且叛逆期的我们滥用长辈们赋予的自由。偶尔遇到性格比自己软弱的同学,脑海里不时冒出一些鬼主意去骚扰对方。
一天上学,我和明仔回到教室,见同桌的同学不在,便先把他的书包藏在教室后面书橱里,又把他的功课扔进垃圾桶,然后乐滋滋地走开了。不一会儿,同学回来了发现东西不见,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。我们却在一旁偷笑。
如果遇到老师开会没进班教书,我们会过份的玩“设灵堂”游戏。首先,我们在课室门前正中摆放着一张椅子当作灵桌放置牌位,再用塑料杯做成的香炉,然后用纸画个人像,再写上最讨厌巡察员的名字。接着,进出课室的人都得供奉在灵堂前三叩九拜。
深夜,我们也会偷偷跑出家门,一起潜入学校扮鬼吓唬警卫和正在举办生活营的同学。警卫一直把明仔当成眼中钉、肉中刺,有机会把他吓得浑身打颤,明仔自然乐不可支、求之不得。怎知隔天一些不明真相的营员误以为学校真的闹鬼,离营归家。
这些都是我们俩午夜不睡觉的“任务”。任何一个得罪我们的人必会被我们搞得鸡犬不宁。只是在最后一个夜晚,当我们的摩哆车快速驶过副校长屋子时,忽略停在前方的巨型罗厘,摩哆车就这样撞了上去。之后,我就抱着血泊中的明仔,怒斥他别睡着,但他却从此不再理睬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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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半年前的交通意外也差点夺走我的生命。在病房里我全身上下插着管子,有导尿管、引流管、手臂和脚上都插着输液管,嘴里还插着呼吸管。我醒来后第一感觉就是“痛”,难以忍受的痛。
当时的我确实想过放弃,后来全因妻子和家人的鼓励才让我重新振作起来。而且,我也相信明仔和丽丝已经化作守护天使,继续守护着我…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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